表格下载
法律法规
常见问题
新闻中心
检索中心
相关链接
 

首页 >> 资料中心
 

商标常见问题
1、什么是商标?
2、注册商标有哪些作用?
3、何时需要商标?
4、商标有哪些类别?
5、哪些标志可以作为商标注册?
6、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?
7、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?
8、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有哪些?
9、我国的商品及服务是如何分类的?
10、什么是国际优先权?
11、什么是先申请原则?
12、何时发布商标申请的公告?
13、我国商标注册/有效期限/续展的期限是多长?
14、我国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是什么?
15、商标申请被驳回后,申请人该怎么做?
16、商标初审公告后能否提出异议?
17、注册商标的使用要求是什么?
18、什么情况下注册商标将被撤销?

 

13、我国商标注册/有效期限/续展的期限是多长?
 
    公告之日起3个月之内,没有他人对公告的商标提起异议,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该商标将被核准注册。
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
   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;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。
    续展申请应提供续展申请书和委托书。